華聲在線8月28日訊(全媒體記者 李梅花 通訊員 梁成文)“心結一解開,不僅退回了欠的預付款,還能繼續保持合作。”8月27日,婁底市轄區基層法院法官汪嘉璐回訪調解協議履約情況時,某化工公司老板對她回復道。
此前,因一起涉及15萬余元的買賣合同糾紛,某化工公司與供貨商合作緊張、互信受損。立案后,漣源市人民法院聯合市中小企業協會調解工作站,由法官與調解員合力開展調解,僅用時2天,雙方達成和解。
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,婁底法院注重資源整合,推行商事糾紛多元調解機制,提升商事調解服務質效。今年以來,婁底法院聯合多部門調解涉企民商事案件2249件,結案標的額4.5億余元。
婁底法院聯動司法、人社等多個部門,在金融消費、涉外商事、勞動爭議等領域,建立多元化解糾紛銜接機制,構建“法官指導+行業調解+司法確認”模式。打破部門和行業壁壘,把市直主管部門、行業協會、市工商聯合會等治理資源集約上線。目前,全市已有162家單位入駐人民法院調解平臺。在產業園區、行業協會設立基層解紛站點95個,安排法官和輔助人員、聘請特邀調解員入駐,靠前開展調解指導。
同時,利用商會貼近企業的優勢,邀請商會企業成員加入調解員隊伍,打造“法庭+商會”解紛品牌。法院接到商事糾紛立案申請后,對于雙方均有調解意愿的案件,推送給當地商會調解組織,商會充分發揮紐帶作用,促成調解協議;對于無法調解的糾紛,則進入訴訟程序,實現行業調解與法院訴訟的無縫對接。
責編:劉暢暢
一審:劉暢暢
二審:印奕帆
三審:譚登
來源:華聲在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