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?華聲在線8月26日訊(全媒體記者 朱倩萱 通訊員 許申)8 月 25 日,長沙公安交管支隊雨花大隊依托大數據研判,成功查獲一起駕駛證吊銷期間仍駕車上路的交通違法行為。駕駛人羅某此前已因三次酒駕被查處,此次為接女友心存僥幸駕車,最終再次被警方攔截,將面臨法律的嚴懲。?
當日12 時55分,雨花大隊分控中心通過大數據分析系統,在新花侯路機場高速路段發現一臺車牌為湘 HE***3 的小型轎車存在異常。經系統比對,該車輛駕駛人羅某涉嫌在駕駛證吊銷期間仍駕駛機動車,存在嚴重交通違法隱患。分控中心立即將相關線索推送至九中隊,執勤民警迅速出動,在該路段成功將涉案車輛攔截。
查處現場 通訊員供圖
?經民警現場核查確認,該車駕駛人確為羅某(男,27歲,益陽市安化縣人),且其駕駛證處于吊銷狀態。回溯羅某的交通違法記錄,其違法行為可謂屢教不改:2022年5月,羅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,被岳麓交警依法查處;僅時隔5個月,同年10月,他再次飲酒后駕車上路,被高新交警查獲。鑒于其在短期內二次飲酒駕駛的嚴重違法情節,交警部門依法對其作出駕駛證吊銷的處罰,且明確 2 年內不得重新申領駕駛證。
?然而,駕駛證被吊銷并未讓羅某吸取教訓。在吊銷期限屆滿后,他未按規定重新考取駕駛證,卻在 2025 年 3 月再次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,被開福交警查獲。羅某在此次被雨花交警查獲后向民警供述,自今年 3 月那次被查后,他曾一度停止駕車,25日當天,他抱著 “偶爾一次不會被發現” 的僥幸心理,再次無證駕車上路,沒想到剛行駛不久就被交警精準攔截。?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關規定,民警依法對羅某“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” 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理。目前,羅某已被依法處以罰款 800 元的處罰,同時將面臨15日以下行政拘留。?
交警提醒:一些“失駕”人員心存僥幸,想當然地認為只要不被交警發現就不會有事,實際上,為了保障交通安全,長沙交管支隊會定期對失駕人員及相關車輛進行數據研判,發現可疑情況將立即進行調查核實,讓此類“失駕”人員交通違法行為無處遁形。
責編:朱倩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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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華聲在線